一、招聘名額及崗位
(一)漁政協助巡護員:4人
工作內容:從事漁政日常巡查、輔助執法、執法船只管理等相關工作。
(二)生豬產業發展辦公室工作員:4人
工作內容:主要協助屏山縣畜牧站開展生豬產業發展相關工作。
(三)本次公開招聘人員不屬于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管理。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責任心強;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3.工作踏實認真,能吃苦耐勞,自愿接受單位管理,遵守聘用單位工作規章制度。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漁政協助巡護員需要適應長期加夜班。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1.有不適宜從事招聘崗位工作的身心疾病的;
2.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5.有明顯紋身的;
6.提供虛假資料或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7.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招考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不收取報名費。
1.報名時間: 2023年12月 25日至12月29日,上午9:00至12: 00;下午 14: 00至18: 00 。
2.現場報名地點:屏山縣農業農村局404辦公室。(屏山縣屏山鎮安順街3號)。
3. 漁政協助巡護員崗位咨詢電話,0831-5721029,15928827970,聯系人:吳茂濟;生豬產業發展辦公室工作崗位咨詢電話,0831-5721797,13550703755,聯系人:劉宏。
4.報名所需證件及材料
(1)公開招聘聘用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4)退捕漁民、退役軍人提供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5)已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船舶駕駛適任證的,需要提供證件原件。
(7)近期兩寸證件照1張,另提供電子版。
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材料,現場審查考生資格。
(二)審查
由屏山縣農業農村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工作貫穿招考和聘用全過程,報名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弄虛作假者,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免收報名費。
(三)考試
1.本次考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總分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其中漁政執法協助巡護員崗位1在面試前先進行游泳體能測試,測試合格的進入面試環節。
2.本次招考不設招考比例,面試總分低于70分不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四)體檢
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需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標準,自行到屏山縣人民醫院或屏山縣中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以及未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的,可申請復檢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逾期不申請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向招聘單位出具屏山縣人民醫院或屏山縣中醫院的體檢報告,體檢合格的進入下一招考環節。
(五)遞補
因體檢、審查不合格、自動放棄或者簽訂勞動合同后半年內離職出現缺額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
1.擬聘人員通過屏山縣門戶網站(http://www.ybps.gov.cn/)、“屏山縣農業農村局”微信公眾號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編外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編外聘用。
2. 凡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四、待遇及管理
(一)擬招聘編外人員公示無異議者,用人單位通知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報到并簽訂勞動合同,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二)本次招聘編外聘用人員用工性質為聘用制,由縣農業農村局與擬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1個月,勞動合同一年一簽,工資待遇按屏山縣農業農村局編外工作人員待遇標準執行。因違法違紀、不服從管理或不能勝任工作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預見因素,不能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合同終止。
(三)編外聘用人員工作滿一年且考核合格的,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再定是否續聘。編外聘用人員合同期內可參加事業單位、公務員等其他就業招考。
本公告由屏山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831-5721847。
附件:1.屏山縣農業農村局編外人員招聘崗位表(點擊下載)
2.屏山縣農業農村局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報名表
屏山縣農業農村局
2023年12月18日
來源:https://www.ybps.gov.cn/gsgg/202312/t20231218_19368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