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斷增進人民福祉
——解讀《政府工作報告》之人社篇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建立社會保障待遇正常調整機制,穩步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完善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實現大病保險全覆蓋,擴大異地就醫聯網結算醫院范圍。
2016年及“十三五”時期,我市人社工作如何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斷增進人民福祉?近日,市人社局局長田誠對此進行了解讀。
田誠說:“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開局之年,我們將更加突出改革創新,更加突出服務群眾,以嚴的標準、實的作風推進各項工作落實,實現‘十三五’時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良好開局。”
大力促進就業創業
全面完成就業創業工作目標任務。堅持就業優先戰略,全年實現城鎮新增就業3.2萬人,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1萬人,就業困難人員就業2600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以內;培育返鄉創業主體3000個,建立農民工和農民企業家返鄉創業園8個;2013級藏區“9+3”學生初次就業率達到95%。全面建成省級創業型城市。
抓好新一輪就業創業政策落實。進一步完善就業創業配套政策措施,組織定期宣傳、解讀活動,加強工作調度和督促檢查,推動政策落地。加強創業服務和創業培訓,促進創業帶動就業。進一步提高就業專項資金、大學生創業補助資金的使用效益。
抓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深入實施大學生就業促進計劃和創業引領計劃,建好大學生創業園區、孵化基地,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建設。積極開展政策宣講進校園、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服務周等活動。建立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實名信息數據庫。抓好“三支一扶”計劃實施。
統籌做好貧困地區、困難群體就業工作。深入實施貧困人員技能培訓和就業促進專項工作,確保每個貧困家庭至少有一人就業。開展好就業援助月、春風行動、民營企業招聘周等活動。
進一步提高職業培訓質量。深入推進青年勞動者技能培訓行動和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技能就業專項活動,組織8000名青年勞動者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繼續實施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完成品牌培訓2330人。實施技能培訓脫貧行動。
深入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做好擴面征繳和待遇支付工作。全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城鎮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分別達到51.34萬人(其中: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43.74萬人)、111萬人、70.19萬人(其中: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31.55萬人)、13.3萬人、14.2萬人、12.35萬人。做好基金征繳工作,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按規定支付。
深化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繼續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工作,貫徹落實機關事業養老保險一次性退休補貼、關系轉移接續、職業年金管理等政策。做好2016年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加強企業年金管理,繼續完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并軌的相關工作,做好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按上級統一部署推進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漸進式退休年齡方案、遺屬待遇政策等改革。
深入推進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及管理體制。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預算管理、總額控制的醫療保險基金市級統籌制度,擴大異地就醫即時結算范圍,推進生育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
加強工傷保險工作。抓好以建筑業為重點的高風險企業工傷保險參保、基金征收工作,實施國家機關和參公單位工作人員工傷保險工作。繼續做好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工作。探索工傷康復和工傷預防試點工作。
著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大力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開展好第八批高層次人才引進(招聘)工作,做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第十二批省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后備人選、第十三批有突出貢獻專家推薦。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知識更新工程。
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加強高技能人才培訓,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1310人,其中技師及以上210人。繼續實施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項目建設。指導企業開展“新型學徒制”試點工作,支持技工院校改革創新發展,繼續擴大技工院校一體化課程教學改革試點范圍。舉辦第六屆全市職業技能競賽,指導縣區和行業企業開展崗位練兵和技能競賽活動。開展技工院校招生暨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專題宣傳活動。
加大引進國外智力工作力度。認真實施年度引智項目,完善引智成果示范推廣和共享體系,抓好引智成果示范推廣。拓寬高層次引智渠道,提高引智資源配置能力。加強外國專家管理服務工作。
積極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加強勞動關系協調工作。全面落實勞動合同制度,全市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穩定保持在94.5%以上。實施集體合同制度實施新三年行動計劃,企業集體合同簽訂率穩定保持在85%以上。依法規范勞務派遣用工。做好國家和省級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工業園區、街道(鄉鎮)表彰推薦工作。加強特殊工時和休息休假制度管理,探索勞動定額標準化工作,推動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高溫津貼制度和女職工、未成年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法規政策。
提高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效能和服務水平,推動基層調解工作規范化建設,爭議案件基層調解率達到50%以上。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深入開展農民工工資、社會保險、勞動用工、人力資源市場等專項檢查行動,著力推進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勞動合同制度落實。全面落實欠薪治理體系,著力做好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工作。
田誠表示,2016年,我市還將穩步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做好公務員公開遴選及分類分級考試錄用工作,繼續面向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優秀村干部、優秀工人農民考錄公務員。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制度,全面推進全市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組織開展國有企業工資內外收入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