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復審遞補對象的確定。
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準,可在報考同一職位的人選中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復審合格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見附件)
二、遞補考生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1、遞補考生資格復審時間:2016年7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30)。
2、資格復審地點: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南充市順慶區玉帶路111號)。
三、考生需攜帶的資格復審材料。
考生須攜帶《2016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2份(貼上照片)、筆試準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他證書、手續的原件及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
1.2016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
2.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1)參加“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
(2)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和復印件。
(3)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4)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5)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和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3. 新就業的企事業單位的高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4.公安機關、監獄勞教系統、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所在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5.在職公務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6.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應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社廳窗口,咨詢電話:028-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陸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7.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特殊規定。
不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錄資格。
四、面試報名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持簽署有“資格復審合格”意見的《報名信息表》到現場面試報名處,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領取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不合格者不能參加面試。
聯系電話:0817-2810437
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