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事考試網2016年9月19日最新快訊:關于阿壩州2016年州直機關公開選調
公務員的公告》第四條考試及資格復審中“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違紀、缺考科目者不進行排名且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資格復審。”更改為“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8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違紀、缺考科目者不進行排名且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8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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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么告
中共阿壩州委組織部
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