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反映人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如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本公告由丹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丹棱縣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28)37207996,(028)37209062。
監督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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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8)37206526
丹棱縣教育體育局:(028)37204330
丹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丹棱縣教育體育局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