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反映人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調(diào)查線索。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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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監(jiān)督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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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38168059(市委組織部)
(028)38168529(市人社局)
眉山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