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間(2019年7月22日至7月26日)接受社會監督、舉報。凡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書面向州紀委第二紀檢監察組反映(電話:0837-2825770,書面材料郵寄地址:馬爾康市馬爾康鎮南木達街1號州紀委第二紀檢監察組,郵編624000)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
擬招募人員名單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招募的,予以招募;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取消其擬招募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人員,暫予招募,如最終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招募資格。
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