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調對象
全市基層法院符合條件的在編在職公務員。
二、考調崗位
法官助理(訴訟服務崗)1名、司法行政人員(計算機管理崗)1名、審判輔助人員(司法調研崗)1名。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人民法院工作;
2.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年齡35周歲以下(1984年12月17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可放寬至40周歲(1979年12月17日后出生);
4.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5.符合《公務員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崗位條件
詳見職位表。
(三)不得報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6.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7.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或任職試用期內的;
8.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調程序
按照自愿報名、資格審查、統一面試、組織考察、辦理調動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報名方式:本次考調采用現場報名和網絡報名方式進行。現場報名人員將《報名登記表》等材料提交至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A506辦公室;網絡報名人員將報名材料掃描件發送至郵箱48970692@qq.com。
3.報名須提交以下材料:(1)《報名登記表》;(2)半年內的2寸免冠彩照1張;(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4)有效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1份復印件;(5)崗位要求的相關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6)自我介紹(或評價)材料;(7)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以上所有材料中屬打印或復印的請使用A4紙,打印或復印材料均不退還。
(二)資格審查。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報名資料齊全,資格審查合格者發放《面試通知書》。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工作全過程,如報考者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核實,取消該報名者考調資格。
(三)面試。資格審查合格的,由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面試,面試成績采取百分制,面試主要考察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舉止儀表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考察工作由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組織實施。根據相關要求,市中級人民法院派出2人以上組成的考察組,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全面了解報考者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查閱干部檔案,核實相關信息。如遇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考察的,從面試人員中按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無遞補對象的不再遞補。
(五)體檢。根據面試總成績排名等額確定體檢人選,由市中級人民法院統一組織在三甲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合格后確定為考察對象。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從面試人員中按面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根據面試成績、考察和體檢等情況,由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集體研究等額確定擬考調人員,并分別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和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調動。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考調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
五、組織紀律
(一)市紀委監委駐市中級人民法院紀檢監察組對本次考調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二)報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資料必須真實完整。在任何階段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的,一律取消資格。
(三)如因通訊不暢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時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凡未進入下一環節的人員,均不再另行通知。
(四)從事考調工作的人員,實行公務回避,自覺遵守考調工作紀律,不準泄露面試、考察、組織討論等情況,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依紀依法予以嚴肅處理。
(五)本公告由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16-2326686。
監督電話:0816-2326668。
附件:1.2020年度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考調公務員職位表
2.2020年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考調報名登記表(點擊下載)
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16日
附件1
2020年度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考調公務員職位表
(計劃考調3個職位,計劃考調3人)
序號 |
職位名稱 |
職位簡介 |
擬任職務職級 |
考調名額 |
職位資格條件 |
備 注 |
1 |
法官助理 |
從事訴訟服務工作 |
二級主任科員及以下 |
1 |
1.現任綿陽市基層法院法官助理,且從事法官助理工作3年以上;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3.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國家司法考試)并取得A類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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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司法行政人員 |
從事計算機管理工作 |
二級主任科員及以下 |
1 |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2.專業:計算機類; 3.從事計算機管理相關工作3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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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審判輔助人員 |
從事司法調研工作 |
二級主任科員及以下 |
1 |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2.專業:法學類; 3.從事審判輔助相關工作3年以上; 4.調研文章獲得省級及以上獎勵或在省級及以上刊物刊登的優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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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http://www.myrsks.com.cn/newsDetail/70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