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應屆畢業生證明材料
暫未取得畢業證的202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需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或所在院校開具的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加蓋印章)。其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不符者,取消報考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二、教師資格證
已參加2021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但未取得證書原件的考生須提供按照管理權限由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正在辦理中的書面證明原件或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辦理的受理憑證。
屏山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1年7月9日
來源:http://www.ybrc128.com/exam/20803/21525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