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2023年3月4日至3月14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書面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監督舉報電話:成都市紀委監委駐市財政局紀檢監察組028—61882595;成都市財政局人事教育處028—61882588
地 址:成都市錦城大道366號成都市財政局
郵 編:610041
成都市財政局
2023年3月3日
來源:http://cdcz.chengdu.gov.cn/cdsczj/c116712/2023-03/03/content_6c959a1323534eadb3be8c3c88a9859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