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瀘州市公安局江陽區分局執法勤務(法制一)職位(職位編碼:43204006)。
2.瀘州市公安局龍馬潭區分局執法勤務(法制二)職位(職位編碼:43204011)。
3.瀘州市公安局納溪區分局執法勤務(文秘宣傳二)職位(職位編碼:43204012)。
4.瀘州市公安局納溪區分局執法勤務(三)職位(職位編碼:43204013)。
5.古藺縣公安局執法勤務(法制四)職位(職位編碼:43204031)。
按照中共瀘州市委組織部、瀘州市公安局《關于瀘州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的公告》規定,經研究,對該職位及報考該職位的考生作如下調整:
1.取消瀘州市公安局江陽區分局執法勤務(法制一)職位(職位編碼:43204006)。
2.取消瀘州市公安局龍馬潭區分局執法勤務(法制二)職位(職位編碼:43204011),報考該職位的1名考生不同意職位調劑,作退費處理。
3.取消瀘州市公安局納溪區分局執法勤務(文秘宣傳二)職位(職位編碼:43204012),報考該職位的1名考生調劑至瀘州市公安局江陽區分局執法勤務(文秘宣傳一)職位(職位編碼:43204004);2名考生調劑至敘永縣公安局執法勤務(文秘宣傳四)職位(職位編碼:43204024)。
4.取消瀘州市公安局納溪區分局執法勤務(三)職位(職位編碼:43204013),報考該職位的2名考生調劑至合江縣公安局執法勤務(四)職位(職位編碼:43204018);另有1名考生不同意調劑,作退費處理。
5.取消古藺縣公安局執法勤務(法制四)職位(職位編碼:43204031)。
特此公告。
中共瀘州市委組織部 瀘州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21日
來源:https://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3671883fd0e544f4978c437479bd8b8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