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根據《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巴中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巴中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巴人社發〔2021〕4號)、《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平昌縣 2024年公益性崗位開發工作方案〉的通知》(平人社發〔2024〕14 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有關單位用工需求,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53名(詳見附件1),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 持《就業創業證》 ,并經過公共就業服務管理機構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
2.就業困難人員須參加由公共就業服務管理機構提供的職業培訓等就業援助,且被援助后仍然難以實現就業的。
3.身體健康,具有就業能力,能夠勝任擬聘用崗位的工作任務。
4.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符合崗位條件的零就業家庭成員和距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不足5年的人員。
二、報名方式
符合申請公益性崗位招聘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請持本人身份證向縣就業服務管理局、常住地或戶籍地鄉鎮(街道)公共就業服務平臺申請公益性崗位安置,請于2024年10月10日前填寫《平昌縣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申請表》(附件2)后報縣就業服務管理局審核。
三、用工形式
縣就業服務管理局根據公益性崗位的用工需求和就業困難人員的困難程度、求職意愿,按規定向用人單位推薦,由雙方選擇后,確定擬招用人員,報縣就業服務管理局面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招用人員簽訂《平昌縣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書》,約定雙方權利義務,公益性崗位實行1年1簽,每次簽訂的合同最長不超過1年,累計不超過3年,除距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不足5年,可延長至初次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時。
咨詢電話:平昌縣就業服務管理局 0827-6235252
平昌縣就業服務管理局
2024年9月14日
來源:http://www.scpc.gov.cn/public/6601841/139627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