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調對象、崗位及條件
(一)選調對象范圍
隆昌市公辦學校在編在職教職工,且在2020年9月30日前被教育系統正式聘用。
(二)選調崗位和名額
城區學校共選調121名教師,具體崗位詳見《隆昌市2025年公開選調在職教師崗位一覽表》。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4.熱愛教育工作,能履行好崗位職責,專業知識扎實;
5.其他崗位條件詳見《隆昌市2025年公開選調在職教師崗位一覽表》;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2月26日至2月27日(上班時間內);
2.報名地點:隆昌市教體局四樓會議室。
3.報名程序:報考者本人填寫《隆昌市2025年公開選調在職教師報名表》,學校審核材料后由所在學校和中心學校負責人簽字同意并加蓋學校公章后方可到隆昌市教體局報名。
因優質均衡發展需要,鄉鎮超編學校,最多同意報考超編數;缺編學校,最多只能同意1名教師報考。由學校根據學科教師分布情況研究決定。
城區超編學校,最多同意報考超編數;缺編學校,最多只能同意2名教師報考。由學校根據學科教師分布情況研究決定。
為保證隆昌七中的正常教學,各崗位(以選調崗位代碼為準)最多錄用1名隆昌七中教師。
4.報名時提交以下資料: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加分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其他需要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本人一寸同底彩色證件照3張。
5.資格審查:由隆昌市人社局、隆昌市教體局對考生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報考條件進行審查,選調崗位的具體條件詳見《隆昌市2025年公開選調在職教師崗位一覽表》。對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只參加筆試者繳納筆試考務費50元/人,現場發放《筆試準考證》;只參加面試者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人,現場發放《面試準考證》
資格審查貫穿于選調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6.相關證明材料以報名時提交為準,報名截止時間內未提交的不再認可。
7.報考者一經報名,其報考崗位志愿不得更改。
8.崗位選調名額與考試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應達到1:2。開考比例達不到1:2的,開考比例形成差額即可(如某崗位選調2名教師,參考人數達到3名即可選調2名)。
三、考試
(一)考試內容及分值比例
1.考試形式
文化課學科選調崗位只筆試,筆試成績按照100分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非文化課學科只面試不筆試(微課或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按照100分計算,總成績=面試成績+加分。各環節成績均采取四舍五入的辦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具體考試形式詳見《隆昌市2025年公開選調在職教師崗位一覽表》。
2.加分
(1)加分項目計算時間:落款時間為2022年9月1日至報名截止日。
(2)加分項目計算辦法:累計加分最高不超過3分,同一年相同項目獲獎只計算最高等次獎勵加分。
(3)加分項目:
①綜合榮譽加分(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教育工作者和教師節表揚的各類標兵、優秀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優秀大隊輔導員、優秀團委書記等):獲國家級表揚的加2分,獲省級表揚的加1.5分,獲內江市表揚的加1分,獲隆昌市表揚的加0.5分,獲鎮級表揚的加0.3分。
②教學質量、效果加分:獲內江市教育主管部門表揚的優秀學科教師加1分,獲隆昌市教育主管部門表揚的學科優秀教師加0.5分。
③年度考核加分:年度考核優秀一次加0.3分。
(4)加分相關項目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須在報名時提交,報名截止時間內未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
(5)所有加分材料均需學校人事干部審核,并在復印件上簽字加蓋學校鮮章。
(二)考試
1.筆試
(1)筆試時間:2025年3月8日上午。具體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地點:蓮峰小學。具體見《筆試準考證》。
(3)參加筆試的報考者憑《筆試準考證》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
(4)成績公示:筆試成績(含加分)及擬進入考核人員名單在隆昌教育公眾號公示。
(5)筆試成績查分:需對本人筆試成績查分的,于2025年3月10日上午8:30—12:00由本人帶上身份證、準考證到市教體局二樓人事股填報申請,查分參照普通高中升學考試查分辦法進行。
考生筆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進入下一選調環節。
2.面試
(1)面試時間:2025年3月9日。具體見《面試準考證》。
(2)面試地點:蓮峰小學。具體見《面試準考證》。
(3)參加面試的考生憑《面試準考證》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面試;考生在面試當天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4)成績公示:面試成績(含加分)及擬進入考核人員名單在隆昌教育公眾號公示。
考生面試成績低于75分者不予進入下一選調環節。
3.未形成競爭態勢的崗位
考生成績低于本次隆昌市教師選調其他能形成競爭態勢的相同考試形式(筆試或面試)的崗位且進入考核環節的人員的考試(筆試或面試)成績最低分者(不含遞補),不得進入下一選調環節。
四、考核
(一)考核對象的確定
1.對照選調崗位,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核人員。總成績相同時,按照筆試(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筆試(面試)成績相同時,按照學歷高者確定;學歷相同時,按照近三年綜合榮譽獲獎等次高者確定;近三年綜合榮譽獲獎等次相同時,按近三年年度考核優秀次數高者確定;考核優秀次數相同時,按崗位等級高者確定;崗位等級相同時,以評定該崗位時間在前者確定;以上項目均相同的,加試筆試(面試)。
(二)考核方式
市教體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市人社局、駐教體局紀檢組指導監督。
(三)考核內容
1.考核包括師德考核和教學成績考核。
2.師德考核主要考核參考教師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師德師風內容。在2022年9月至2025年8月有違法違紀行為被查處或違反師德被舉報查實的為不合格。
3.教學成績考核。
①有2025年春季學期期末任教學科考試班平均分的參考人員,班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兩位小數)達到鎮平均分或排名達到鎮排名前50%(四舍五入取整數)及以上為合格;或教學成績的年級排名在全鎮較前一學期有進步的也為合格。教學多個班級,有一個班平均分或排名達到鎮排名前50%及以上或教學成績的年級排名在全鎮較前一學期有進步的視為合格。全鎮同一年級只有兩個班級的,班平均分與第一名班平均分較前一學期差距縮小為合格。直屬學校參照本校平均分和排名。
②非統考年級、學科不考核教學成績,由學校根據平時教學情況確定是否合格。
③平均分和排名以各直屬學校、中心學校統計為準。因其他原因無法查詢本期教學成績的,考核最近一期的成績。
注:任教多個學科的,以報考學科的文化學科成績為準;所任教學科與報考學科不一致時,以所任教的文化學科成績為準。
4.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調動,由此產生的缺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對擬調動人員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如有情況反映,可向市紀委監委、市人社局或市教體局舉報,并提供相應線索。
六、聘用
新聘用選調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3年,須與新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其專業技術職稱、崗位聘任按《四川省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辦法》等文件規定執行。
七、紀律與監督
1.選調工作按“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隆昌市紀委監委對選調工作進行監督。
2.對提交虛假材料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兩年內不得參加我市各類公招考試。
3.對在選調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本公告由隆昌市教體局負責解釋。
選調過程各環節發布的通知、公告,請登陸隆昌教育公眾號查詢,不再另行通知。
隆昌市教體局紀檢組: 0832-3900519
隆昌市教體局人事股: 0832-3960978
隆昌市人社局事管股: 0832-3992583
附件:1.隆昌市2025年公開選調在職教師報名表(點擊下載)
2.隆昌市2025年公開選調在職教師崗位一覽表
隆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隆昌市教育和體育局
2025年2月19日
來源:https://www.longchang.gov.cn/lcs/gsgg/202502/a338358409454719a92886b734e1887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