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縣戰略,進一步引進優秀人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川人社規〔2024〕3號)、《四川省南充市2025年度引進高層次人才公告》等相關要求,現將營山縣2025年度引進高層次人才有關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崗位及名額
全縣引進人才46名(其中:事業單位33名,企業13名),具體崗位、條件要求詳見《營山縣2025年度引進高層次人才需求信息表》(以下簡稱《需求表》,詳見附件1)。
二、考核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考核招聘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公開考核招聘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證書的高校畢業生(學歷、學位含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并完全符合《需求表》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二)基本條件
1. 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需求表》中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報考崗位的“學位”資格要求相符;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所獲專業名稱,應與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和“專業及專業代碼”兩欄表述分別相符。報考者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專業更名導致所學專業與招聘專業名稱不同,但確屬同一專業的可以報名(由報考者自行提供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印發的專業更名文件等證明材料)。
(4)南充市市域外的在編工作人員報考者,須按人事管理權限由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同級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出具同意報考以及是否處于最低服務期、能否流(調)動等書面材料;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主管部門書面同意,并提供書面證明材料。
(5)年齡30周歲及以下指的是1994年6月19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員,年齡35周歲及以下指的是1989年6月19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員,年齡40周歲及以下指的是1984年6月19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員,年齡45周歲及以下指的是1979年6月19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員。
2.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4)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其他政策法規明確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失信人員;
(6)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人員;
(7)尚處于國家和我省規定的最低服務期和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工作人員)、事業單位人員;
(8)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9)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人員;
(10)南充市市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
報考事業單位的報考者,于2025年6月19日至6月20日工作時間內(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攜帶填報打印好的《營山縣2025年度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表》(見附件2)一式兩份,相關證件、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到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十樓會議室(地址:營山縣綏安大道66號行政服務中心)進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考縣屬國有企業的報考者,于2025年6月19日至6月20日工作時間內(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攜帶填報打印好的《營山縣2025年度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表》(見附件2)一式兩份,相關證件、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到營山縣圣新天然氣有限公司五樓會議室(地址:營山縣天長街21號)進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每個考生限報一個崗位,一經填報,不得更改,逾期不再受理。如留學期間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國內的專業名稱不一致的,由報考者通過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相關高校或省以上相關科研機構等第三方對其留學所學專業進行認定,認定與招聘專業為相似專業的可視為專業資格條件合格。本次招聘專業名稱及分類參考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專業類別認證由中共營山縣委人才辦、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二)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提交資料
1. 《營山縣2025年度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表》簽字版2份(附件2)、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兩張;
2. 有效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 有效的學歷、學位(有學位要求的)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尚未領取到畢業證的考生,需提供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專業、學歷、畢業時間等情況的證明材料。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和專業資格條件,以本人取得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
4. 聘用崗位有要求的其他證件(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如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醫師執業證、職稱證、工作經歷證明等。其中招聘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供報考者所在工作單位的工作經歷證明和至少一年及以上工作年限的社保繳費清單,如有技術職稱的,可一并提供;
5. 符合條件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報名應聘須按干部管理權限征得用人單位及相關部門書面同意;
6. 留學歸國人員應持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歷、學位參加資格審查。
未按時參加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未按規定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其招聘資格,且責任自負。資格審查貫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一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的,或者發現其在考核招聘過程中有違規違紀、材料不齊或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的,取消參考資格或者應聘資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
對非教育事業單位的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對教育事業單位的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采取講課方式進行。
(二)開考比例
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川人社規〔2024〕3號)文件要求,結合營山縣事業單位實際,面試開考比例(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
(三)確定面試入圍人員
如某招聘崗位有效報考人數(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下同)與該招聘崗位名額超過20:1比例的,則先采取綜合知識(不指定教材)筆試的辦法確定面試入圍人員,筆試內容按教育、衛生、其他三類行業分別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名額20:1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與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面試人員),筆試成績不計入考試總成績,只作為確定面試入圍人員的依據,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如某招聘崗位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名額低于或等于20:1比例的,則直接采取本公告第四條第(一)款的考核方式進行。
(四)面試方式和范圍
應聘教師崗位的面試形式為講課,應聘其他崗位的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結合不同招聘崗位特點分類進行,重點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及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
(五)成績計算
面試實行百分制,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取消應聘資格。
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報考者本人簽字確認,面試成績排名在面試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在營山縣人民政府官網“通知公告欄”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
面試具體時間及相關事項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保持電話暢通,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五、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崗位名額,按照報考者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因面試成績相同影響人員取舍的,則采取加試(面試)辦法確定體檢人員,將加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人員。
(二)體檢標準
非教師崗位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的要求執行。教師崗位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和《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的要求執行。如有殘疾應聘人員進入體檢環節,以是否能正常履職作為參考標準。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開考核招聘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新的體檢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于體檢前5個工作日在營山縣人民政府官網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請考生注意上網查閱。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作自動棄權處理且責任自負。
(四)復檢及遞補
除按規定應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1次,復檢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某崗位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體檢遞補人員出現成績并列,則采用本條第(一)款的辦法遞補體檢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體檢結論在整個體檢及復查工作結束后在營山縣人民政府官網進行公布。
六、考察
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文件規定執行,由中共營山縣委組織部(縣委人才辦)、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組織開展,由2名以上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日常學習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考察組應查閱考生的干部(人事)檔案,查詢個人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考察結束后,考察組應據實作出考察情況說明和考察結論,并將有關情況提交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作為確定擬聘人選的重要依據。考察結論不合格的,應當向考生說明相關理由。
考察中取消應聘資格以及通過考察的應聘人員在公示前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按照體檢人員的確定規則依次等額遞補體檢、考察人員(如體檢、考察遞補人員出現成績并列,則采用本公告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遞補體檢、考察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考察的人員考察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核、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營山縣人民政府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包括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準考證號、學歷學位、專業、考試總成績、排名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先報送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審核確認,在任一時間和環節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人員資格。對取消擬聘用人員資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棄出現的缺額,按照本公告第六條的規定遞補體檢、考察人員。
八、選擇聘用單位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部分相同類別崗位中,報考時未明確具體事業單位并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需依照所報崗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擇具體聘用單位。同一崗位若有考試總成績相同的,采取抽簽的辦法確定選聘順序。擬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參加選擇聘用單位的,責任自負。
九、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按程序對公示無異議和資格復審合格的擬聘人員進行審核確認,通過最終審核確認的擬聘人員為取得聘用資格人員。通過中共營山縣委組織部(縣委人才辦)、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及上編等手續,按照有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人事聘用合同,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縣屬國有企業通過最終審核確認的擬聘人員,由用人單位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入職手續。取得聘用資格人員須自通知之日起半月內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到所選單位報到上班,非特殊正當緣由未經同意的不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手續及報到上班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本次公開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員,在營山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從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服務期限未滿的,一律不得調動。
十、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考試招聘工作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川人社規〔2024〕3號)等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十一、特別提示
(一)招聘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中共營山縣委組織部(縣委人才辦)和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營山縣人民政府官網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的,責任自負。
(二)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三)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條件系指從報名起至辦理聘用手續時報考者均須完全符合招聘條件及要求。
(四)中共營山縣委組織部(縣委人才辦)和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二、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中共營山縣委人才辦:0817-8297056
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17-8377693
營山縣紀委監委駐縣委辦公室紀檢監察組:0817-8210663
營山縣紀委監委駐縣人社局紀檢監察組:0817-8286337
附件:1.營山縣2025年度引進高層次人才需求信息表
2.營山縣2025年度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表
中共營山縣委組織部 中共營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6月9日
來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103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