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調名額及職位
本次公開選調名額共7名,為鄉科級副職領導職位。職位情況詳見《攀枝花市2025年度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見附件1)。
二、選調范圍
市內符合條件的國有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不含工勤人員)。
三、報考條件
(一)報名條件
報名人員除應當具備公務員法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務員調任規定》《四川省公務員調任實施辦法》要求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現任我市市屬企業中層以上領導職務及相當職務層次人員,或縣(區)屬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及相當職務層次人員;在中央、省屬駐攀企業工作的,比照市、縣(區)屬企業現任相當職務層次人員,且任現職1年以上;在上述國有企業工作,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
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工作人員,須為聘任在七級、八級管理崗位上的領導人員,且任現職1年以上。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須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年齡、文化程度、專業要求、工作經歷、任職資歷等條件。擬報職位的“專業”條件,指與“要求的學歷”所對應的專業。
3.具有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規定的晉升至公開選調職務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4.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年齡截止報名首日,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等的計算時間均截至公告發布月份。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證書應于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7.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8.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選調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7月1日至7月8日上午8:00,逾期不再補報(以郵件顯示送達時間為準)。
2.報名方式。本次公開選調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符合條件的報考者可下載《2025年度攀枝花市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見附件2),并認真閱讀《報考提示》后如實、準確填寫。
報名人員在報名時間內將相關資料發送至選調單位指定郵箱(郵件標題:“公開選調+姓名”)。各選調單位的郵箱及聯系方式見《職位表》(附件1)。
3.相關資料。將《報名表》(本人簽字)、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位要求學位的)掃描件1份;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和工作經歷、任職情況等有關證明材料掃描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電子證件照1張(照片文件應為jpg格式,大小在30KB以下)。
4.其他事項。每名報名人員限報1個選調職位,多報無效;選調單位根據報考者報送的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并通知報考者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若報考者報名2個工作日后未接到通知,請及時電話咨詢選調單位。凡隱瞞真實信息、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且3年內不得報考。
(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由各選調單位負責,對照選調公告的職位條件,對報考人員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嚴格審查,并向報考人員及時反饋資格審查結果。對符合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條件而未通過審查的,向報名人員反饋理由;對填報資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內容,及時通知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補填。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不允許取消改報其他職位。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對在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將取消其選調資格,產生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發生變化等原因,導致報名人員新產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情形的,終止其選調程序,不再作為選調人員。
(三)職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為5︰1。報名工作結束后,報考人數與選調計劃之比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經攀枝花市委組織部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相應調減或取消該職位選調計劃。被取消選調計劃的職位,在征得報考人員同意后,可將其調整到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者,于2025年7月21日至7月24日登錄報名郵箱查收準考證并自行打印,于筆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不得作為參考證件)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重點測查用黨的創新理論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各占50%的比例計算考試綜合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
1.筆試
筆試由攀枝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內容包括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公共基礎知識、公文寫作等,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為2025年7月26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成績及職位排名由攀枝花市委組織部在攀西人才網(www.pxrc.com.cn)上公布。攀枝花市委組織部根據筆試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程序。
2.資格復審和面試
筆試結束后,由攀枝花市委組織部按選調計劃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擬進入資格復審的最后一名為2人以上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進入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人數達不到選調計劃規定比例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考生持報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審核,注明“同意報考”并蓋章)、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各選調單位負責。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試資格。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由各選調單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合格的,由各選調單位發出《面試通知書》,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由攀枝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實施,面試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結構化小組面試、集體面談、結構化面試等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能力素質。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程序。考試綜合成績及職位排名由攀枝花市委組織部在攀西人才網上公布。
(六)體檢和差額考察
體檢和差額考察于面試后1月內進行。
面試結束后,由攀枝花市委組織部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差額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試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根據筆試成績高低確定)。體檢、考察對象人數與選調計劃名額之比一般為2︰1。
體檢由各選調單位組織實施,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選調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
各選調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規定時間或地點及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規定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
考察工作在各選調單位黨組(黨委)領導下,由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實施。考察組由2名以上人員組成,由組織人事部門的人員和熟悉選調職位情況的人員共同組成,采取發布考察預告、個別談話、民主測評、查閱資料和人事檔案、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多種方式進行,根據需要還可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領導、群眾和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機關黨組織的意見,并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考察對象需要報告或者查核個人有關事項、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注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與選調職位的匹配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全面核實有關情況,如實寫出考察報告。
各選調單位根據體檢、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人崗相適原則,各選調單位集體研究擇優等額確定頂崗試用人選,不唯分取人。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原則上應依次遞補。未形成差額考察的職位,考察后由各選調單位決定考察人選是否進入頂崗試用。
(七)頂崗試用
頂崗試用于體檢和差額考察后的1月內啟動,時長3個月,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職位適應能力,確保人崗相適。因試用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可由各選調單位決定是否遞補。
(八)討論決定
各選調單位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結合考察、體檢、試用等情況集體討論決定擬任職人員。選調職位的面試人選達到規定比例的,該職位原則上不得空缺(面試成績不合格的情形除外)。
(九)公示和任職
各選調單位對擬任職人員在攀西人才網、本單位和擬任職人員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報攀枝花市委組織部審批辦理調任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調任,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調任。公示期間或公示后,因考生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公開選調擬任職人員,試用期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務員調任規定》等有關規定執行。
(十)任職培訓
各選調單位對新選調公務員進行任職培訓,主要內容為政治理論、政策法規特別是公務員法及配套法規,攀枝花市情、公務員職業道德、行為規范、優良傳統等,幫助新選調公務員進一步提高政治素質和履職能力,強化工作作風,盡快適應公務員工作。
五、其他事項
本次選調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委關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肅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組織監督和群眾監督,依法依規開展工作,如發現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現象,可向各選調單位的紀檢監察部門檢舉,也可直接向攀枝花市委組織部舉報。
六、本公告由中共攀枝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各職位的具體條件,由市級相關選調單位或縣(區)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二科 0812-3350424
市人事考試中心 0812-3325008
監督電話:
市紀委監委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 0812-5176330
附件:1.攀枝花市2025年度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職位表
2.攀枝花市2025年度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報名表
中共攀枝花市委組織部
2025年7月1日
來源:https://www.scpta.com.cn/front/News/info/1cc08e043d344af899f7001969f696c4?t=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