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對象及范圍
1.符合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所有人員須在報名時提供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高校畢業證書所載專業名稱與教育部公布的專業目錄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供所在高校對其所學專業的認定證明;
2.國(境)外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且認證書上所載明專業(學位)須與應聘資格條件要求一致;
3.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參加公開招聘;
4.職業院校應聘考生報考時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82號)有關要求執行。
二、應聘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身體健康,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具體條件(詳見附件1)。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4.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其他政策法規明確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失信人員;
6.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人員;
7.按國家和我省規定的尚處于最低服務期和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
8.現已是崇州市財政供養的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
9.曾參加我市公開(考核)招聘并被聘用未報到或經公開(考核)招聘后工作不滿最低服務年限辭聘的人員;
10.現役軍人,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單位、崗位條件及名額(詳見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2025年7月21日9:00至8月11日17:00(節假日除外)。
2.資格初審:2025年7月21日9:00至8月11日17:00(節假日除外)。
3.初試時間:擬于2025年8月(具體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以電話或者短信方式通知)。
4.資格復審結果公布時間:擬于2025年8月,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二)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應聘人員在報名規定時間內(工作日)到崇州市衛生健康局(唐安西路北二巷31號)三樓2306辦公室報名,報名咨詢電話:028-82279187。
(三)報名程序
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2025年下半年崇州市公開考核招聘醫療領軍人才崗位表》(詳見附件1)等信息。
報名材料:應聘人員須持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一張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和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各類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填寫報名表(附件2)1份(電子文檔及紙質文檔各1份)。
(四)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名單通過崇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chongzhou.gov.cn/)公布。資格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視為報名成功,報名成功不代表最終資格審查合格。
同一招聘崗位招聘人數與資格初審合格人數之比不低于1:3,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調整招聘崗位情況通過崇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chongzhou.gov.cn/)發布公告。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考全過程,在招考的任一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將隨時取消應聘人員報考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初試
經資格初審合格的人員進入初試,初試采取“面談+綜合評價”的形式,綜合測評應聘人員的政治素養、專業理論功底、從業經驗、崗位履職等能力,測評結束后由專家面談小組對應試者進行會商打分(滿分100分,低于80分不得進入下一環節)。初試成績通過崇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chongzhou.gov.cn/)公布。根據初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1:6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資格復審。初試成績僅作為進入資格復審的依據,不計入最終考核成績。
若崗位招聘人數與資格初審合格人數之比超過1:10,則在初試前設置筆試,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1:8比例確定進入初試人員,筆試成績僅作為進入初試的依據。
(六)資格復審
由崇州市衛生健康局將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的資料及名單報崇州市人社局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發放《考核通知書》。
(七)考核
由專家考核小組對資格復審通過的應聘人員進行面試現場考核。考核成績滿分為100分。
1.考核方式:結構化面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技能、儀表儀態、語言表達、心理素質、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
2.考核時間及地點:暫定2025年8月,具體時間、地點見《考核通知書》。
3.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資格復審合格人數之比不低于1:3,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崗位調減(取消)情況于考核前通過崇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因應聘人員放棄面試或缺考出現空缺而造成招聘人數與實際參加面試人數之比低于1:3的比例時,面試正常進行。
4.考核成績公布:考核成績在面試地點當場公布并在成都人事考試網(https://cdpta.cdrsigc.com/netpage/index.do)公布。考核成績低于7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步程序。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八)體檢
依據招聘崗位、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若考核成績相同,則以所有考官給出的考核總分確定名次;若總成績仍相同,則由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崇州市衛生健康局共同確定再次公開考核擇優選擇)。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或對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起七日內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由崇州市人社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可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只遞補1次。
體檢及遞補體檢人員名單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布,不再進行電話通知。
(九)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崇州市衛生健康局和招聘單位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中央組織部《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有關規定執行。考察人選達不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因個人原因導致無法對其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個人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按照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1次。遞補考察人員名單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chongzhou.gov.cn/)進行公布,不再進行電話通知。
(十)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由主管機關確定為擬聘人員,在成都人事考試網(https://cdpta.cdrsigc.com/netpage/index.do)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審核確認后的擬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到崇州市衛生健康局報到。未經同意,逾期未報到則視為自動放棄。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取消擬聘人員資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一)管理。聘用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員的相關政策進行管理。本次招聘的人員實行最低服務年限制度,須在崇州市工作滿六年,符合《崇州市引進培育醫療衛生高層次人才實施辦法》的,從其規定。
五、咨詢及監督
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的規定要求開展公招工作。招聘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保證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受理部門:崇州市紀委監委派駐市衛健局紀檢監察組,電話:028-82382776)。
本公告的解釋權屬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8-82208550)、崇州市衛生健康局(028-82279187)。
附件:1.2025年下半年崇州市公開考核招聘醫療領軍人才崗位表(點擊下載)
2.2025年下半年崇州市公開考核招聘醫療領軍人才報名表
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崇州市衛生健康局
2025年7月17日
來源: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22/2025-07/17/content_2c85ba4563ac4f3d960625704ec5c7a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