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調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報名,統一考試,擇優選調。
二、選調崗位
1.順向流動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5名,其中:公務員(參公人員)6名,事業人員9名。
2.工作需要公開選調12名,其中:綜合類8名,教育類4名。
具體崗位及條件等詳見《九寨溝縣2025年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三、選調對象及條件
(一)選調對象
1.順向流動選調對象:在阿壩縣、若爾蓋縣、紅原縣、壤塘縣工作累計滿6年或在阿壩縣、若爾蓋縣、紅原縣、壤塘縣、馬爾康市、金川縣、小金縣、松潘縣、黑水縣工作累計滿8年的在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不含工勤人員)、事業單位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
2.工作需要選調對象:省內縣外符合公開選調條件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報考教育類崗位的人員必須具有相應教師資格,并有相應學段任教經歷;公務員、參公人員報考事業單位的,需在報名時本人書面承諾自愿放棄公務員或者參公人員身份。
(二)報考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道德品質良好。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及以上等次,并經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
3.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4年8月3日以后出生的)。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相關資格、證書取得時間截止2025年8月3日。
6.具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參與、支持、資助民族分裂破壞活動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以及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期滿影響使用的。
3.機關、事業單位聘用在工勤技能崗位的人員,從工勤技能崗位轉崗聘用在管理崗位或專業技術崗位不滿3年的人員。
4.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5.尚在國家、省、州規定最低服務年限內的人員。
6.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續性等不宜流(調)動的。
7.人事檔案中身份、年齡、工齡、黨齡、學歷、經歷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8.按照《公務員回避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應當回避的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0.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計算截止時間均為2025年7月。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選調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資格審查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組織實施。資格審查包括現場報名時的資格初審、體檢、考察、公示、審批、辦理手續等環節。在公開選調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選調條件和崗位要求條件)、違反回避制度的,均取消其報考或調動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發生變化等原因,導致報考者新產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情形的,終止其選調程序,不再作為選調人選。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8月4日-8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公務員(參公)單位崗位(317001)在九寨溝縣政務中心2號樓縣委組織部321室,其余崗位在九寨溝縣政務中心6號樓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507室。
3.報名材料。
(1)蓋有鮮章的《九寨溝縣2025年順向流動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附件2)》或《九寨溝縣2025年工作需要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附件3)》2份(雙面打印,格式不得改動)(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
(2)畢業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提供事業人員聘用合同或公務員(參公)登記表復印件1份(復印件須由檔案管理單位注明“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并加蓋公章);
(4)本人近3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1份(復印件須由檔案管理單位注明“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并加蓋公章);
(5)須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內容包括:參加工作時間、政治面貌、現任職務或者聘用崗位、是否滿試用期〈含任職試用期〉、是否滿最低服務年限、是否同意報考等);
(6)報考承諾書(附件4);
(7)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張。
(二)報名程序。
1.選擇崗位。
報考者登錄九寨溝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jzg.gov.cn),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公開選調崗位所規定的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自身的實際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考者應誠信報考,報考順向流動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一般不得放棄,無故放棄的納入誠信檔案,5年內不能申報順向流動。
2.填報信息。
報考者在九寨溝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jzg.gov.cn)下載《報名信息表》,按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填寫《報名信息表》的各項內容。所學專業和學歷必須完全按照畢業證書上登記的專業和學歷如實填寫,個人工作簡歷必須按起止時間、工作單位、職務、證明人如實填寫。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另行選擇崗位報名。報考者須如實填報有關信息和材料,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無論在任何環節,一經查實,將取消報考或調動資格。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九寨溝縣2025年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在任一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崗位要求條件的,取消其報考和調動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四)領取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領取準考證,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報名結束后未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考試
順向流動選調: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評分加分。
工作需要選調: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一)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測試》,主要測試政治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卷面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為2025年8月7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本人筆試準考證。
參加筆試時,報考者必須同時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不含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和過期居民身份證)或含照片的社會保障卡,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將在縣委組織部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欄上公布。
缺考筆試科目、筆試成績為0分、違紀的報考者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二)面試
面試人員的確定:按照公開選調崗位名額,根據報考者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若選調名額與進入面試人員之比不足1:2,經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將參加筆試的人員全部確定為面試人員。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本人《面試通知書》,面試當日憑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含照片的社會保障卡)和面試通知書到考場候考,未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到考場候考的視為缺考,由此出現的缺額不再進行遞補。
六、順向流動選調崗位評分
考試加分與考試報名資格審查一同進行,報考人員認真填寫《九寨溝縣2025年順向流動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評分表》(附件5),到規定的報名地點進行審核。
考試成績折合后加分最高不超過10分。一是在五類區工作每滿一周年,筆試成績折合后加0.1分(按干部管理權限由當地組織人社部門提供證明材料);二是在鄉鎮工作每滿一周年,筆試成績折合后加0.1分(按干部管理權限由當地組織人社部門提供證明材料);三是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結果每獲得一個優秀等次,筆試成績折合后加0.1分(提供紅頭考核文件);四是受到黨中央、國務院(國家級)表彰獎勵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省部級)表彰獎勵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州委、州政府和省級部門(廳局級)表彰獎勵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0.5分,受到縣委、縣政府和州級部門(縣處級)表彰獎勵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0.2分(需提供表彰文件,年度考核嘉獎、記三等功的不納入計算)。
七、考察
面試結束后,順向流動選調根據職(崗)位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考察人選,如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人選;工作需要選調原則上采取差額考察。
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出現缺額,在報考同一職(崗)位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工作只進行一次。考察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考察結束后,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人崗相適原則,以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并在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欄公示。
八、體檢
體檢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體檢在縣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執行。所有參加體檢人員按照《中共阿壩州委組織部 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阿壩州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阿壩州公安局關于增加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察(核)內容的通知》要求進行尿液毒品檢測,所有體檢費用自理。公告發布后至本次選調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
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參加體檢。對體檢項目結論有疑問的考生,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天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規定時間或地點及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規定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
因體檢不合格或本人放棄等出現的缺額,在報考同一職(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人員考察合格后進行體檢,遞補工作只進行一次。
九、頂崗試用(工作需要選調對象)
體檢結束后,因工作需要公開選調的,由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考生根據考試總成績、考察結果和崗位要求選擇頂崗試用單位,進行為期不低于1個月的頂崗試用,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職位適應能力,確保人崗相適。頂崗試用期滿后,由頂崗試用單位作出考核結論報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擬調動人員。因試用不合格或報考者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不再遞補。
十、討論決定
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結合考試總成績、考察結果、頂崗表現、專業特長等情況集體討論決定擬調入工作單位。
十一、公示、辦理調動手續
(一)公示。經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擬調動人員,并在九寨溝縣人民政府網站上進行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書面向縣紀委監委信訪室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考調的,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重大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調動,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調動。公示期間或公示后,因考生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二)辦理調動手續。擬調動人員公示期滿,經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辦理調動手續,凡不服從安排者,取消調動資格。
十二、紀律監督與其他事項
(一)紀律監督。
報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資料必須真實完整。若發現不符合本公告選調條件、弄虛作假的人員,取消選調資格,已經辦理調動的予以退回。
本次選調工作實施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人事考試工作紀律和要求。
(二)其他事項。
1.本次選調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報考者須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3.本公告由中共九寨溝縣委組織部、九寨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37-7723890(縣委組織部)
0837-7725772(縣人社局)
監督電話:0837-7725065(縣紀委監委信訪室)
附件:
附件1:九寨溝縣2025年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附件2:九寨溝縣2025年順向流動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
附件3:九寨溝縣2025年工作需要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
附件4:九寨溝縣2025年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承諾書
附件5:九寨溝縣2025年順向流動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評分表
中共九寨溝縣委組織部 九寨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7月28日
來源:http://www.jzg.gov.cn/jzgrmzf/c100053/202507/602794d00062490b9a4d9311c890102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