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事考試網2016年12月8日最新快訊:根據(jù)《關于樂山市2016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將報考我市公招職位的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2016年12月8日—2016年12月15日)。公示期間工作日內,各單位和個人對公示對象如有異議,請以真實姓名通過電話、書面或面談方式向市人社局或市公安局、市林業(yè)局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更多招考信息請關注四川人事考試網微信公眾號:htgwy01;或咨詢QQ:385189031
樂山市人社局:0833-2441824
樂山市公安局:0833—2499205 0833—2499213
樂山市林業(yè)局(森林公安局):0833-2444853
附件:《樂山市2016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加分人員名單》
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樂山市公安局
樂山市林業(yè)局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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