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檢對象
姓名 |
職位 |
準考證號 |
行測成績 |
申論成績 |
筆試折合成績 |
面試 |
面試折合成績 |
總成績 |
職位 |
編碼 |
成績 |
排名 |
|||||||
唐恒 |
26120101 |
3031200100620 |
64 |
59 |
36.9 |
86.3 |
34.52 |
71.42 |
2 |
二、體檢時間及集合地點
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標準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招錄機關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有串通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由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并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四、其他事項
(一)體檢費約500元,由體檢人員現場向醫院交納。
(二)凡未按規定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由考生自負。因體檢不合格、考生放棄等出現的缺額,由市委組織部在同一職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三)請有聽力障礙的考生自行配備適合的助聽裝置。
(四)為確保體檢順利進行,請考生體檢時盡量不要攜帶行李等大型物品。家在眉山城區以外的考生請提前一天到眉山城區住宿,以免遲到。
(五)考生參加體檢,除身份核驗環節外,應當全程佩戴口罩。
(六)請考生務必認真閱讀體檢須知,遵照執行。
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28-38168528。
特此公告
附件:體檢須知
2021年6月8日
來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24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