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助學助管員 21 名,學校結合各部門崗位需求,由學校統籌安排到教學單位或管理部門從事教學助理或管理助理工作。
(一)教學助理
協助教學單位開展課程教學輔助、教學資料管理、教學活動輔助等工作的人員,主要從事教學計劃、課程準備、課堂輔助、實驗輔助、學術活動組織、學生學習輔導、教學資料管理、教學質量監控、教學評估統籌等教學支持性工作。
(二)管理助理
從事學校黨政管理、學生事務、招生就業、后勤保障等輔助性管理工作的人員,主要從事文件處理、數據統計、會議組織、事務協調、學生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對象及范圍
本次招聘條件詳見《攀枝花學院2025年第二批助學助管員招聘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1)。
招聘對象為2025屆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畢業生,須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報考者必須取得符合《崗位和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2025年8月1日之后畢業的在讀生不屬于此次招聘范圍。
三、招聘基本條件
(一)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沒有中國大陸以外戶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無違法違紀記錄。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責任心,具備較強的服務意識和團隊協作精神。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技能和能力,能熟練使用辦公軟件,具有一定的文字處理和溝通協調能力。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思想政治素質不高,在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問題上態度曖昧,或存在言行不一、參加宗教迷信等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行為的;
2.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學術不端或道德品行等問題的,或有相關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各類考試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6.已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
7.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招聘到相關崗位的。
四、報考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分為網絡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核、體檢等環節。
(一)報名
1.時間:發布公告之日起至7月31日18:00止。報名時間截止后,提交的報名信息無效。
2.報名方式:
采用公告期電子郵件方式報名。并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材料制作成壓縮包發送至郵箱zp@pzhu.edu.cn,壓縮包名稱及郵件標題均為“助學助管員+姓名+最高學歷+畢業時間”。收到報名郵箱發出的回復郵件為報名成功。
報考者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并保證所提交的材料真實、準確、完整。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報考資格。
3.報名材料:
(1)《攀枝花學院2025年第二批助學助管員招聘報名信息表》(附件2,含近期免冠二寸彩照);原始文檔格式不可更改;
(2)《攀枝花學院2025年第二批助學助管員招聘信息統計表》(附件3);
(3)個人詳細簡歷;
(4)身份證掃原件掃描件(正反面);
(5)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掃描件
(6)歸國留學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畢業時間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時間為準。
報考者提交報名材料不齊或不按規定提交報名材料或不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提交報名材料者,視為無效報名,不予受理。
(二)資格審查
報名截止后,學校人事處對報考者及其所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人員于2025年8月15日前通過郵件發送《攀枝花學院2025年第二批助學助管員招聘現場資格驗證和面試考核安排通知書》。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用工作全過程,如在招用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提供虛假信息、無效證明或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招用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取消招用資格。
(三)面試考核
1.現場資格驗證
資格審查通過者到校進行現場資格驗證,驗證通過者發放準考證。現場資格驗證當天,報考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報名表及其他報名材料到校驗證。凡不在規定時間到校進行現場資格驗證的或與報名資格條件要求不符的或不按通知要求提供相應材料的,取消其考核資格。
2.面試考核內容
面試重點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及職業道德素質、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協調能力等。
3.面試考核成績
面試考核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70分。面試成績低于70分者,不列入體檢對象。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現場資格驗證和面試考核的時間、地點詳見《攀枝花學院2025年第二批助學助管員招聘現場資格驗證和面試考核安排通知書》。
(四)成績公布
面試考核成績及體檢人員名單將于面試考核完成后3個工作日內在攀枝花學院網站公布,報考者自行查詢不再另行通知。
(五)體檢
1.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用名額,人事處按面試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出綜合面試成績同分者,重點群體畢業生優先。
2.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體檢標準參照《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號)、《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川教〔2007〕102號)、《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條款的通知》(川教〔2010〕2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的要求執行。
3.體檢及復檢
確定的體檢人員自行選擇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按規定的體檢項目和標準體檢進行體檢。體檢報告和檢驗材料提交方式同面試考核成績及體檢人員名單一同公布在攀枝花學院網站。請考生注意查閱。未按規定規定進行體檢,視為自動棄權。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報考者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進行復檢一次。復檢應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費用自理。
4.遞補。因報考者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空額的崗位,可按該崗位未入圍體檢環節報考者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準入查詢及體檢。
(六)準入查詢
學校根據教育部印發《關于推開教職工準入查詢工作的通知》要求,對擬聘用人員進行準入查詢,查詢不通過,不得進入下一環節。出現的空額按體檢人選的確定規則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
依據招聘公告要求,考核、體檢和準入查詢結果,經學校會議研究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攀枝花學院官網公示3個工作日,并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招聘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學校有權在核實后,取消其擬招聘人員資格。公示期間因被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在遞補。
(八)簽訂勞動合同
對公示無異議者,由人事處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簽約勞動合同手續。
五、政策保障
1.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及聘用時間等內容。同時學校按規定為助學助管員辦理參加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助學助管員經歷可視同基層工作經歷,工作時間納入工齡計算,社會保險繳費年限按規定計算。
2.勞動合同期限:助學助管員入職后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期滿后自動終止。如有需要,雙方可協商一致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3.助學助管員檔案可存放在攀枝花市或戶籍所在地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
六、紀律與監督
我單位在公開招聘中,將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特別是不按公告進行資格審查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注意事項
1.報考者應對照招聘條件要求投遞簡歷,對不符合學校招聘條件要求的人員學校一律不予聘用。
2.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者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或解除勞動關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3.在招聘過程中如果調整及補充事項,由我校在攀枝花學院網站[https://www.pzhu.cn]通知公告或直接聯系本人,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陸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面試、體檢、報到的,責任自負。
4.請應聘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有效且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八、咨詢、監督電話
1.政策和考核咨詢電話:
0812-3373681、13094551176(攀枝花學院人事處吳老師)
2.監督電話
0812-3371956(攀枝花學院紀委機關)
附件:1.《攀枝花學院2025年第二批助學助管員招聘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2.《攀枝花學院2025年第二批助學助管員招聘報名信息表》
3.《攀枝花學院2025年第二批助學助管員招聘信息統計表》
攀枝花學院
2025年7月22日
來源:https://www.pxrc.com.cn/article/23691.html